已填了這麼久的空檔...

2010年10月22日星期五

找贖

有一次在元氣壽司吃東西,付錢步出店外後發覺有點不對勁
好像太便宜了吧? 似乎是少算了一張單子!!
我想回頭去告訴店員,但當時的情人制止了我
其實我是想回去付錢的,內心很忐忑
那個店員不知道會不會因為少收了錢而被扣工資?
會不會受罰? 炒魷魚?
後來再光顧,收銀機變得更電腦化了,不會再少收賬金

又有一次,我在零食物語的特賣場買零食,店員少收了兩元
汲取了上次的教訓,我立即就跟店員說
然後在漫長的等待中我後悔了......
因為店員們似乎是誰有空就誰去收錢,現在我自己說
那店員會不會因為這區區兩元而受罰呢?
我開始怪自己多事......
到底講出來比較好,抑或不講呢?
哪一種情況應該怎樣去判斷?

這兩件事我一直耿耿於懷,有誰可以教我正確的做法?

2 則留言:

  1. 於我來說,我是會回去付的,最少我沒有欠別人的。

    回覆刪除
  2. 說的也對,不論是多是少,那是我該付的!!

    回覆刪除